婚姻作為一種制度,并不是從開始就存在的,本質其實是通過專偶制的安排,確保男性能順利得到血緣上靠得住的繼承人。從廣義角度講,婚姻制度算是父權社會的一種形態,是一個國家得以產生的原因和意識形態基礎。所以,我們大可以說,婚姻,其實是由男人制定規則,女性通過從屬的方式加入的一種模式?;橐霰揪秃屠?,保障有著緊密的聯系,仔細想想,同居關系和婚姻關系的區別,就不難看出,婚姻除了有維護穩定這一層意義以外,同時和個人權益保障息息相關?,F在普遍比較接受的一種看法是,婚姻本就是一種契約。如果對婚姻關系中的兩人,標明法律所允許的界限,就得以保證家庭組織的穩定和發展。從而“家庭是社會的細胞,是社會的基礎”這一說法,就不脛而走了。 而既然作為一種契約,那約束的就是彼此,就像合同一樣,我們有各自設定的邊界,你在這個范圍內活動,一切ok。而還是有不少人在渴望婚姻,因為從戀愛角度來看,婚姻是愛情的升華。但確實有不少人在面對婚姻的時候,會思考各種條件利益,對自身權益得到保障。其實當這樣的想法出現的時候,婚姻就瞬間回歸到了本質,大家心目中所期待的愛情,那種對愛情的憧憬,已經不復存在了。
所謂婚姻的結局是什么?
你提前進入墳墓